我國對印尼等地部分不銹鋼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昨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19年第203號(關于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有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的公告)。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征收反傾銷稅,商務部為此發布了2019年31號公告,明確了實施反傾銷措施產品的具體商品范圍。進口貨物收貨人在申報稅則號列72189900項下產品時,“正方形截面的”商品編號應填報7218990010;“其他不銹鋼半制成品”商品編號應填報7218990090。
(轉自廣東省不銹鋼材料與制品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