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業產能置換新規有望盡快出臺

近日召開的“2020(第十一屆)中國鋼鐵發展論壇”傳出消息,備受業界關注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正抓緊修訂完善,將在進一步征求相關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凝聚行業共識,并盡快出臺。
正在修訂的新辦法,擬將“未重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業’產能、鐵合金行業冶煉設備產能”列入不得用于置換的產能范圍,此舉有利于產能置換與去產能工作緊密銜接,加快“僵尸企業”低效產能退出。
置換比例(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之比)作為鋼鐵產能置換的關鍵指標,也將進一步從嚴要求。
在此次修訂中,考慮到當前鋼鐵行業步入減量化發展的背景下,產能置換比例的設定必須保證項目實施后,產能得到有效控制,不能出現名義上產能減少、實際上產量增加的現象,擬規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產能置換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于1.25∶1。
(轉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