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德龍頒布合作商家最新政策

本著我司與各協議客戶之間能夠長期穩定的合作,構建一一個 良好的市場氛圍,故對各協議戶做出如下約束:
第一條:所有代理必須按照公司盤價,不得低于盤價銷售。出售對象為終端客戶,不得賣于各市場貿易商與其他系客戶。(如有發現市場低價貨來自于協議戶則也按照處罰條例)
第二條:平板商不得原卷銷售。(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公司申請報備。)
第三條:各協議戶之間相互監督市場報價,不得瞞報。
如有各協議戶未按照上述要求,相應處罰:
第一次發現,當月所定合同延期交貨;
第二次發現,協議量減半;
第三次發現,取消協議資格。
(轉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