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議會:冶廠企業還是未按基準價格收購鎳礦石,議會將直接監管鎳礦貿易
雅加達9月24日,在議會的會議過程中,印尼議會能源委員會會長蘇庚(Sugeng Suparwoto)稱,按實際調查發現印尼冶廠企業未按印尼政府規定的基準價格收購鎳礦石,印尼議會強調冶廠企業必須遵守印尼法律規定,以基準價格購買鎳礦石。印尼冶廠海上未遵守規定,印尼議會能源委員會及執法委員會聯合起來組建基準價格專案組直接監管鎳礦石貿易。
除了基準價格之事,印尼冶廠企業仍然不收購低品位鎳礦石(Ni <
1.7%),按印尼礦山企業協會(APNI)的報道,印尼冶廠只買鎳含量在1.8%以上的鎳礦石,甚至有些冶廠企業要求鎳2%以上的鎳礦石。
另外,印尼政府要求冶廠企業收購鎳礦石必須利用印尼政府指定的檢驗單位,但是實際上冶廠企業還是違規,利用政府不指定的檢驗單位。印尼議會要推動執法機關對冶廠企業嚴格監督,繼續違規將受處罰。
能源委員會會長補充,基準價格對雙方是雙贏的,例如鎳含量在1.8%的鎳礦石基準價格為FOB每噸30到32美元,還有高低差額3%,所以冶廠企業沒有理由違規,必須按基準價格收購鎳礦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