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工信部7月31日下發《關于做好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和《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工作。
工信部要求,堅持控制總量和優化存量相結合。按照疏堵結合、嚴禁新增產能的思路,結合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升級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為實施新(改、擴)建項目騰出資源、環境容量和市場空間。堅持市場調節與政府引導相結合。鼓勵各地探索實施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市場化運作的產能指標交易,發揮市場作用,支持跨地區產能置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工信部還要求,對鋼鐵(煉鋼、煉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業項目建設實行產能置換,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實施減量置換。
根據要求,上述四個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等量置換指新、改、擴項目應淘汰產能數量相等的落后或過剩產能,減量置換是指項目應淘汰大于該建設項目產能數量的落后或過剩產能。
工信部明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以及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肇慶等9市,以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這些區域需置換淘汰的產能數量按不低于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區實施等量置換。
根據規定,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不含各地列入明確壓減范圍的鋼鐵產能),方可用于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且不得重復使用。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不得用于產能置換。
工信部將支持跨地區產能置換,引導國內有效產能向優勢企業和更具比較優勢的地區集中,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實施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市場化運作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工信部將搭建全國產能置換指標供需信息平臺,并探索建立全國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平臺。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將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適時修訂。
- [責任編輯:Yuele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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