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為深入貫徹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構建“高精尖”的經濟結構,切實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聯合制定了《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4年版)》(以下簡稱《目錄》)。
一、《目錄》所列條目主要是污染較大、耗能較高的行業和生產工藝,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設備。
二、《目錄》所列條目后面標注的年份為退出期限,如“(2015年)”是指應于2015年年底前退出,未標注年份的應立即退出。
三、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對列入《目錄》的條目,有關部門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不予批準新增用地、不予辦理生產許可等。
四、對《目錄》所列條目涉及的企業,有關部門要嚴格進行環境、安全、土地、規劃、節能等執法監察。
五、《目錄》為2014年版,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修訂。
在《目錄》中體現鑄造生產加工(2016年)、.鍛造生產加工(2016年)、電鍍生產加工(2016年)。標志著鑄造生產加工以及鑄造設備將退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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