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獲悉,為切實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工信部起草了《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聚焦重點問題,保障公平交易。
《辦法》共三十四條,明確要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及時、足額地向中小企業支付款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的,應當在30日內付款;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合同約定將檢驗或者驗收作為付款條件的,上述期限最長可以延長30日。基于合同性質確實需要更長時間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并規定了返還中小企業質量保證金的條件及期限。
《辦法》提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未作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大型企業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強迫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鐵合金行業中,中小企業占到大多數。《辦法》的起草,對中小企業是重大利好,無疑將成為維護行業企業合法利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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