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實施。
《通知》指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現行燃煤發電基準價繼續作為新能源發電等價格形成的掛鉤基準。
另外,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此外,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各地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目前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戶要全部進入,其他用戶也要盡快進入。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主要通過場內集中競價或競爭性招標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已參與市場交易、改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其價格按電網企業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通知》明確,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情況。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關注,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專門部署,提出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推動煤礦增產、優先保障煤炭運輸、實施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等一系列舉措,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保障工作。
能源專家馬俊華對期貨日報記者說,這是電力市場化進程又一重要節點,一是改變了原來“計劃電、市場煤”的瓶頸;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的改革有利于電廠通過電價上漲轉移原料成本,從而平衡上下游的利潤和生產積極性,同時高耗能企業在用電高峰期要承擔更高的電力成本,有助于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調整;三是避免了錯峰用電時對高耗能企業“一刀切”的限電,由企業根據需求自主決定用電時間和用電量,增強了用市場方法來調節產業結構,而非一味地行政干預,有利于市場和產業平穩發展。
在馬俊華看來,“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擴大了電力交易市場的覆蓋范圍,這意味著除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外,其余用電客戶都要全部進入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同時,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這體現了用市場機制來引導下游合理用電,既要節約用電,更要擇機用電,避免能源浪費。
“上述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電力市場化程度,也為下一步電力期貨的上市鋪平了道路。未來,有期貨等衍生工具助力,電力市場價格會更加平穩,有利于整個產業鏈的平穩發展。”馬俊華說。
新湖期貨副總經理李強表示,此次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期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有助于綠色低碳轉型,為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改革做鋪墊。
光大期貨資源品總監張笑金也認為,2020年已有超過70%的煤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本次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并擴大市場交易電價的上下浮動范圍,有利于理順煤電價格關系,促進電力行業健康發展。
“今年煤價漲幅較大,電力企業承受著較大的成本壓力,本次改革有利于更好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而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保持不變,對居民生活用電成本不構成影響。電力需求緊張時,高能耗企業不受上浮20%限制,等于說是用市場的方法調整高能耗企業用電,多用電多付費,對促進企業節能減排、錯峰用電有積極意義。”她說。
來源:期貨日報
- [責任編輯:zhaoz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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