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離立案調查即將滿一年的7月18日,商務部對美韓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初裁終于出爐。公告稱,采用保證金形式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太陽能級多晶硅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初裁認定,自美國進口多晶硅的傾銷幅度為53.3%至57%,自韓國進口的傾銷幅度為2.4%至48.7%。
但與此同時,作為涉及同一產品的另一調查對象——歐盟,在初裁公告中“缺席”。2012年11月1日,中國商務部對歐盟太陽能級多晶硅“雙反”調查正式立案,并與同年7月20日已經立案的對美韓多晶硅的“雙反”合并調查。
“對歐盟多晶硅的反傾銷調查仍在調查期內,還有一些后期程序未完成。”接近本案的權威法律人士告訴記者,合并調查并不意味著要合并發布初裁。法律程序上來說,是兩個單獨的案件,而且在立案時間上,對歐盟多晶硅立案晚于美韓三個多月,因此可以分開裁決。
上述人士稱,調查機關合并調查主要是出于工作效率和便利的考慮,畢竟對中國企業造成的損害認定這部分工作程序是一樣的。據介紹,按照程序,“雙反”立案時滿一年后,即便有特殊情況,也最多只能再延期半年。也就是說,從立案到終裁的最長時限是18個月。
不過,也有熟悉案情的專業人士對記者指出,“即使全部調查沒有完成,對中國產業的損害認定這部分調查應該已經結束了。”
我國對歐盟多晶硅初裁結果之所以備受各界關注,是因為這或許和中歐之間正在談判的一起最大貿易摩擦案件,即歐盟對華光伏“雙反”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前不久,有德國媒體援引德國經濟部一位新聞發言人的表述稱,中德雙方已經達成承諾,中方將不對歐盟多晶硅征收反傾銷稅。
作為德國最大的多晶硅出口國,我國若對歐盟多晶硅征稅,德國產業首當其沖。據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統計,德國、美國和韓國三個國家出口到中國的多晶硅占其總產量的比例分別為60%、55%和50%。而在光伏案中,德國是選擇站在中方陣營的歐盟成員國。不對其多晶硅征稅或可換取中方在光伏談判中的有利環境。
上述外媒報道并未得到中國商務部的正面回應。不過,有資深業內人士分析,“確實存在這種可能。光伏案牽涉利益巨大,雙方的談判必定是一場全面的考量和博弈。如果說,在歐委會發布初裁結果之前,對歐多晶硅雙反裁決是作為反制措施,那么現在就變成了談判的籌碼。”
一位多晶硅業內人士對記者透露,日前,在遲遲不見商務部對美韓歐多晶硅反傾銷初裁結果公布的情況下,國內多晶硅企業通過不同渠道向有關部門建議,將對歐盟和美韓多晶硅“雙反”調查分開來考慮。有關部門采納了這一建議,認為與歐盟在多晶硅和光伏問題上應盡量通過談判來解決。“為了配合光伏談判,只能先暫緩發布多晶硅初裁。”
6月4日,歐盟初裁決定對華光伏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若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解決方案,屆時稅率將升至47.6%。此時,還有18天,談判的時間窗口即將關閉。
據了解,目前雙方仍在價格這一核心問題上僵持,中歐之間價格的分歧已經從早先的每瓦0.15歐元縮小到0.05歐元。“雖然只有0.05歐元,但這就是中國光伏企業能否保本的生死線。”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價格之外的其他條款都已經擬好了,在中方代表團日前赴歐談判之前,中國企業代表也已經在價格承諾方案文本上簽字了,就等談判前方敲定價格,就可以達成了。”上述人士告訴記者,如果不出意外,價格承諾方案會在8月6日前達成。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陷入大規模停產境地的國內多晶硅產業而言,我國對美韓多晶硅“雙反”初裁的落地并不是預想中的救命稻草。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近日發布的一份研報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多晶硅產量為2.8萬噸,同比下滑23.6%。目前已投產的43家多晶硅企業中,僅剩6家企業勉強維持開工,其余企業均已關閉生產線,即有86%企業已經停產,國內整個產業的產能利用率不足30%。
“對來自美國和韓國的多晶硅征收保證金后,進口量肯定會減少,國內多晶硅現貨價格在短期內會有一定幅度的回升。”林如海介紹說,目前國內多晶硅平均價格在12萬元每噸,預期下半年價格會維持在每噸15萬元至16萬元,國內的有效產能將恢復到11萬噸,但仍有9萬噸的產能是閑置的。“國內個別龍頭企業狀況會有所改善,但要實現盈利難度比較大,國內大面積地恢復生產這種預期也不太現實,部分小型企業將逐漸退出市場。”
及時雨助力中國光伏長遠發展
在光伏產業中,80%以上為晶體硅光伏電池,多晶硅是其最基本的原料。
2012年7月20日,中國商務部宣布在多晶硅領域對美國、韓國進行“雙反”(反傾銷、反補貼)立案。同年11月1日,商務部又對歐盟產的多晶硅追加“雙反”立案,并與美、韓兩國的多晶硅合并調查。由此形成了涉及美國、韓國、歐盟的“多晶硅雙反案”。
多晶硅雙反立案后,業內曾多次傳出初裁結果已經確定并即將公布的消息,但又紛紛“無果而終”。
對此次“多晶硅雙反案”初裁結果,江蘇中能公司副總經理呂錦標認為,因中國光伏產業正處于與歐美糾紛不斷的敏感時刻,此次初裁釋放出中國維護光伏產業長遠健康發展的堅定決心。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長王勃華介紹,自歐盟對華光伏產品進行“雙反”初裁之后,中國商務部與歐盟間出現了“密集磋商”。對“多晶硅雙反案”,商務部希望以“投桃報李”方式,與歐盟化解在光伏下游產品方面的貿易糾紛。“此次將歐盟與美、韓兩國區別對待,一定程度上是商務部向歐盟的‘留情’之舉。”
據了解,進入2012年下半年,美國、韓國出口到我國的多晶硅現貨不斷殺價,降至約16-18美元∕公斤。國際上,最頂尖的多晶硅企業,綜合成本約為20美元∕公斤。
王勃華介紹,涉及美國、韓國、歐盟的“多晶硅雙反案”自立案之日起,中國光伏產業的上下游之間就出現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結。
“在前期‘原材料受制于人’的困局中,光伏下游行業曾有著促進國內多晶硅行業發展的強烈愿望。然而,美國、歐盟的對華光伏‘雙反’之下市場萎縮,光伏下游行業進入薄利時代,對原材料價格的波動十分敏感。”王勃華說。
“歐盟對華光伏‘雙反’損害的不僅是我國光伏下游行業,并向原材料端的多晶硅行業傳導。在這一點上,我國多晶硅行業與光伏下游行業是休戚與共的。”中國多晶硅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魯瑾說,“多晶硅行業一直在自身利益與下游產業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點。”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副研究員劉明禮指出,長期以來,中國雖是“光伏第一大國”,但受制于市場與原材料“兩頭在外”的困境,被壓制在產業鏈國際分工的低端。
“一國的某個產業一旦被定位在比較低的層次上,想要翻身就十分困難,當前我國光伏產業恰在這一翻身過程中。表面看,我國光伏產業在歐美‘雙反’之下,處境十分艱難,但現實卻是,一方面我國多晶硅的突破,擺脫了原材料受制于人,而國內市場的大幅啟動,使‘市場在外’困境也得以逐步改善。”劉明禮說,“此次‘多晶硅雙反案’初裁是我國頂住光伏下游產業海外市場萎縮的壓力,在眼前局部利益與長遠整體利益間作出的艱難抉擇。”
據了解,中國多晶硅企業的成本已拉開成三個檔次,第一個層次是保利協鑫為代表的少數企業,達到了20美元/公斤的國際先進水平,第二個層次的一批企業,成本大約在25美元到30美元/公斤之間,第三個層次的企業,成本約為30-40美元/公斤。
中國有色金屬協會副會長趙家生分析,保利協鑫有著世界第一的產能,大約為6.5萬噸,可以滿足國內約50%的市場需求。因此,能夠對國內多晶硅價格的穩定起到定海神針的作用。
“‘多晶硅雙反案’的初裁,并不是萬能藥,僅是全行業發展的寶貴緩沖期。企業應借此降低成本,形成與德國瓦克、韓國OCI等海外多晶硅巨頭相當的競爭力才是長遠之策。”王勃華說。
中國對美韓光伏材料反壟斷征稅會致價格上漲
對此,國內光伏龍頭企業阿特斯全球市場高級總監張含冰告訴騰訊財經,中國對美韓光伏材料征收反壟斷稅最直接的結果會導致國內光伏材料的價格上漲。這是因為,短期內需求一定的狀況下,相對具有價格優勢的美韓光伏材料減少供應,國內硅材料供應商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在光伏原材料中,硅材料占比最大。因此,一般情況下,光伏材料是指太陽能硅材料。
對于張含冰所在的阿特斯來說,這一消息的影響不大,其司的太陽能硅材料不在進口之列。但是對于英利等簽有長期的硅材料進口訂單企業來說,影響是有的。
張含冰認為中國政府反傾銷征稅應屬于合規中的不可抗因素,一般來說,企業雙方會二次商議定價方案。但,商議的過程是漫長的。
與此同時,他也表示,國內硅材料的價格上漲幅度不大,且有難度。中國和歐盟就光伏傾銷的談判暫無結果。8月6日,若雙方未達成協議,中國光伏產品將被收取47.6%的懲罰性關稅。因此,中國光伏企業對于硅材料的需求也會相應下降。
業內人士分析,中國光伏產業目前并未擁有真正有競爭力的核心技術。就光伏市場來說的各國產業鏈布局來看,美國擅長研發;中國主要承接了太陽能電池及組裝環節,并且中國光伏企業需花高價進口大量核心的原材料和生產設備。例如,中國生產光伏板所需的多晶硅大多從歐盟和美國進口。但進入2012年下半年,美國、韓國出口到我國的多晶硅現貨不斷殺價,降至約16-18美元公斤。國際上,最頂尖的多晶硅企業,綜合成本約為20美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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