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無煙煤(稅號:27011100)、煉焦煤(稅號:27011210)、煉焦煤以外的其他煙煤(稅號:27011290)、其他煤(稅號: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稅號:27012000)的零進口暫定稅率,分別恢復實施3%、3%、6%、5%、5%的最惠國稅率。 |
2014-11-18 09:49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
2012年以來,受市場需求下降、煤炭工業轉型升級滯后以及稅費負擔與歷史包袱較重等因素影響,煤炭行業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價格下跌、企業虧損等問題,運行困難加大。為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
2013-12-14 15:17
熱門資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