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實施方案》印發
近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河北省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實施方案》。我省將實施常態化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入推進差別化監管。對正面清單內的企業原則上只開展非現場監管,在一定時期內免除現場檢查;對違法行為輕微、主動報告、妥善處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審慎采取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措施。
明確執法責任,執法體系更完善。方案從建立執法事項目錄、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建立現場檢查計劃、實施常態化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健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五個方面,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職責有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明晰執法邊界、明確職責任務、統籌和規范企業現場檢查,推動建立健全邊界清晰、職責明確的執法職責體系,實現行業監管責任與綜合執法責任依法區分、有效銜接,避免職責交叉和多頭重復執法,切實增強全省環境執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統籌執法資源,執法方式更精準。為進一步統籌解決執法力量薄弱與執法任務繁重之間的突出矛盾,我省將進一步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內部聯合抽查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區域交叉執法,強化區域環境協同治理,高效統籌利用執法力量。同時通過構建“非現場”執法監管網絡,深入推進差異化管控,精準有效開展執法檢查,確保執法資源高效利用、精準投放,在減少對企業“打擾”的前提下提高違法問題的發現率,提升環境執法效能。
深化協調協作,專項執法更高效。強化“測管協同”,建立生態環境執法與監測機構的聯合工作機制,全面保障監測數據對現場執法的支撐。深化“兩法銜接”,積極協調建立與公檢法司的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聯合行動。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引入三方輔助執法,促進環境執法更加精細高效,充分發揮第三方社會機構和廣大群眾的力量,形成全民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
約束執法行為,執法過程更規范。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并通過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權,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考核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環境執法績效考評體系和典型案例指導制度,全面規范制約執法行為。明確執法普法責任,全面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對區域性、行業性、普遍性問題組織專家把脈會診,幫助企業消除違法隱患,為企業精心提供守法服務,強化執法幫扶,推動企業自覺守法、自主減排。
- [責任編輯:liuzhengrong]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