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開始,中國開始實行戰略礦產儲備制度,啟動和完善石油、特殊稀缺煤種、鉻、銅等緊缺和重要礦產的礦產品國家戰略儲備。自此,中國出臺了一些列保護稀土資源的政策。
2009年5月中旬,工信部下達2009年稀土礦產品和冶煉分離產品指令性生產計劃,較2008年分別下調8.1%和6.9%;9月,內蒙古限定包鋼集團全年稀土氧化物輕稀土開采總量為4.6萬噸;2010年初,批準主要稀土金屬生產商建立稀土戰略儲備;7月,工信部表示要加快稀土行業的兼并重組,改變稀土“賤賣”的局面;9月,將稀土的管理權由先前的五部門共管轉為由工信部一家管理,加強了控制權;隨后,國土部表示對稀土以儲量監管來控制產量,達到宏觀調控的效果;10月,繼將2010年下半年的出口配額削減72%,并降低了產量后,商務部官員還表示,2011年還將進一步減少出口配額,削減幅度不超過30%;11月,工信部稱要考慮出臺更為嚴格的稀土行業環保法規,從而進一步提高稀土出口價格。
上述一系列多部門配合、帶有系統性的政策組合反映了中國資源戰略的變化。
一方面,隨著幾十年的高速開采,中國國內很多資源面臨枯竭的境地。美國能源局的分析報告顯示,上世紀70年代之前,中國的稀土儲量占世界儲量的90%;而中國商務部發布的資料表明,1996-2009年間,中國稀土儲量大減37%,目前只有2700萬噸。不止稀土,鎢礦資源同樣如此,全世界消耗的80%-90%的鎢資源,都是來自中國。但由于濫采加上管理混亂,中國的鎢礦資源已瀕臨枯竭。
另一方面,中國對資源和能源的需求急速擴大。相關數據顯示,2000-2009年的10年間,中國國內新興領域稀土應用的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4.2%,每年對于稀土的需求量為5萬-6萬噸,占中國稀土開采總量的一半以上。而且隨著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國內對于稀土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而且像釹、鏑、鋱、釔等元素預計在2012-2014年間將全部用于中國國內。此外,有專家估算中國的金礦還可支撐開采15年,銀礦20年,銅礦31年,鎳礦46年,石油30年,而其余大部分礦物資源也都在百年以內開采完畢。
同時,資源過度開采造成的環境污染也日益嚴重。如每生產1噸離子型稀土礦消耗4-5噸硫酸銨、1.7噸碳酸氫銨;分離1噸南方離子型稀土礦消耗8-10噸鹽酸,6-8噸液堿或1-1.2噸液氨等,上述化工原材料最終都轉化為廢水、廢渣或廢氣。正是出于對環境的保護,稀土儲量分別占全球總量13%、19%和16%的美國、俄羅斯和澳大利亞等國至今沒有提采一分稀土。
由于以上原因,運用政策組合實施資源、能源有序開采和出口就成為一種緊迫的需要。實際上,梳理近兩年的相關政策可以發現,除了稀土外,諸如煤炭、石油、木材等產品均面臨越來越嚴格的監管。2010年以來,中國加大了對稀土合金出口的審查力度,并考慮頒布稀土合金出口配額;11月,商務部調整對稀有金屬的出口政策,稀有金屬出口配額將呈現逐年遞減態勢,遞減幅度在2%-3%;2009年,中國對用于鋼鐵、鋁和化工產品生產的鋁土、焦炭、鎂、鋅等9種原材料進行出口限制。
而更具系統性的調整則是體現在出口退稅和開征資源稅兩項政策上。
過去,中國的出口退稅主要是為外貿服務,以上調為主基調。但自從2004年以來,開始對部分資源性和能源產品下調退稅率,甚至完全取消。除了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外,基本上每年都實施不等的下調幅度,囊括了從石油到木材、從有色金屬到稀土的幾乎所有資源產品。據悉,財政部、發改委、商務部等部門正在研究進一步加強對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限制,醞釀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種類仍以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兩高一資”產品為主,尤其是將重點放在“一資”上面,而且很可能會涉及到去年沒有調整過的新種類的產品。據消息人士透露,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初步形成了涉及資源類產品出口稅率的戰略性報告。在此份報告中,包括稀土等稀有金屬;鋼鐵、石油、煤炭等黑色金屬;鎳、鉬、鎢等有色金屬;太陽能多晶硅等原材料,以及水資源和森林資源等領域的整體戰略,已經基本成形。
此外,資源稅改革更是將全面抬高資源開采成本,從而實現總量控制。去年召開的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宣布,資源稅改革政策將推廣到西部12個省(區、市)。據悉,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已聯合發文,從去年12月1日起,對內蒙古油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這意味著推廣已悄然啟動。
由此可見,中國已經開始通過貿易政策、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環保政策等一系列手段,對國內資源和能源進行系統性的的控制和規劃保護,而這種調整是著眼于未來較長時期的戰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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